海南省文化藝術中心(歌劇院)
時間:2012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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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文化藝術中心(海南省歌舞劇院)是海南省委、省政府在“十一五規(guī)劃” 期間實施的重點惠民公共文化設施,是海南文藝繁榮發(fā)展的新座標。坐落于海南文化公園中軸線上,工程建筑面積23500平方米,東西長128米,南北寬113米,高33米,包括可同時容納1300人的劇場、演出輔助用房、排練房等建筑,建筑造型酷似一只展翅飛翔的大鳥。工程總造價1.94億元。先后獲得2009年度國家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誠信工地、全國優(yōu)秀質(zhì)量管理小組稱號及全國質(zhì)量信得過班組稱號等多項榮譽。通過技術創(chuàng)新,獲得省級工法兩項、省級QC成果兩項、省級優(yōu)秀技術論文三篇,被評為海南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。2011年11月,榮獲2010-2011年度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(國家優(yōu)質(zhì)工程),是公司獲得的第16個“魯班獎”項目。